为进一步加快酒泉红沙梁煤炭资源项目开发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与组织人事管理办法》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和集团公司内部选聘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或资产运营公司经理、副经理。现就公开选聘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1.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或资产运营公司经理1名(中层正职管理人员);
2.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或资产运营公司副经理3-4名(中层副职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具备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和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岗位实际,卓有成效开展工作。
3.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熟悉现代企业的组织运作模式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基本资格
1.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或资产运营公司经理1名(中层正职管理人员)。
年龄、性别:52周岁以下(1969年6月1日后出生),男性。
学历:原则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采矿工程、安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相关专业,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
工作经历:熟悉煤矿项目建设管理,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外协能力,从事煤矿项目建设或矿井采掘、技术、安全管理,或市场营销、筹融资工作5年以上,担任同层级副职2年以上,未满2年的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正科级)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具备胜任岗位的管理知识和管理经验。
2.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或资产运营公司副经理3-4名(中层副职管理人员)。
年龄、性别:48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后出生),男性。
学历:原则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采矿工程、安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相关专业,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
工作经历:熟悉煤矿项目建设管理,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外协能力,从事煤矿项目建设或矿井采掘、技术、安全管理,或市场营销、筹融资工作5年以上,担任同层级业务主管3年(正科级)以上,未满3年的在业务主管(正科级)岗位和副业务主管(副科级)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具备胜任岗位的管理知识和管理经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影响期或者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用发布通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能力素质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中层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以“姓名+所学专业+学历+报名专业岗位”(例:张三+采矿工程+本科+酒泉天宝煤业公司副经理岗位)为主题发至937325394@qq.com,联系电话18693080182。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
2.报名地点: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
3.报名有关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注册打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三龄两历”等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通过资格审查。
(三)面试考核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能力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采取竞聘职务陈述、答辩、写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专业能力、解决问题和写作的能力等,测试应试者对选聘岗位的适应程度;写作能力测试当场随机出题,以半个小时为限,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字材料,由面试评委按百分制打分,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后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现实表现情况等。根据考察结果综合分析比较后,组织人事部门择优提出拟聘任人选建议,提交集团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五)体检
组织考察人选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新职工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六)公示
经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融媒体中心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和劳动合同。聘用者聘期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核胜任现职的,继续任职;不胜任的,解聘试任职务并解除劳动合同。
(八)待遇
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30-60万元∕年),具体执行《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薪酬分配管理办法(修订)》和《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工作目标)契约化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九)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通过电视媒体提前发布公开选聘信息,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欢迎社会和企业广大职工群众监督。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8日